投資人專區
Investor Zone
薪資報酬委員會

一、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

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的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或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及出席情形

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 (同審計委員會)

職稱

姓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獨立董事

(召集人)

官志亮

2

2

0

100%

獨立董事

王慧玲

2

2

0

100%

獨立董事

陳盈壽

2

2

0

100%

獨立董事

鄭傳士

1

1

0

100%


總計

7

7


100%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 113年度分別於2月21日及10月23日召開2次常會,討論事項包括:

· 經理人薪資報酬相關辦法修訂。

·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總額。

·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費用化比例提列。

· 經理人之晉升、調整薪資審核。

· 經理人之員工酬勞及董事之董事酬勞配發。

· 決議結果:上述事項皆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本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報董事會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2. 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無此情形。

3.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無此情形。